包头:机动车尾气年检工作启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包头日报 更新时间:2008-8-29 10:17:47
近日,包头市启动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年检工作,进一步推进在用机动车污染防治。
近年来,包头市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机动车排放的尾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日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我市投资环境建设和经济发展。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市政府下发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市交警支队按照市政府要求,决定近日由各机动车检测站正式开始履行查验《机动车排气合格证》职责,未取得合格证的机动车一律不得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包头市环宇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和包头市华茂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取得自治区环保局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委托资质,承担机动车尾气排放定期检测工作,包头市环境监测站机动车尾气管理室进行监督管理并核发《机动车排气合格证》。市内在用机动车排气年检工作的开展,将限制尾气超标排放车辆的通行,减轻汽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的污染,有力地推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