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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每百户家庭有8辆私家车
27日,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公布了2007年厦门城镇居民收支数据,调查数据显示,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2万元,达到21502.58元,比2006年增长16.15%,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11.04%;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380.23元,同比增长15.66%。
收入 工薪仍占主导地位
调查显示,厦门市城镇居民获得收入的渠道趋向多元化,其中工薪收入仍占主导地位。去年人均工薪收入16452.34元,比上年增长12.84%,占家庭总收入67.63%,主要原因是企业效益逐步提高,再加上200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改补发工资的发放。
仅次于工薪收入的是三金,受上调养老金、失业金及领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和提取住房公积金多因素影响,去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6340.00元,比上年增长23.61%,其中,人均提取住房公积金372.99元,增长1.1倍。
消费:温饱转向小康享受
随着厦门市城镇居民收入大幅增长,居民消费支出也稳步增长,消费结构逐步从温饱型向小康享受型转变,家庭消费已从满足基本生活的普通商品向购买私人汽车、中高档住房、中高档衣着、文化旅游等商品消费及服务转变,进入从中低档消费向中高档消费的发展阶段。
去年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380.23元,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10.57%。增幅最大的是交通和通讯,其次是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衣着类、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和食品。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为34.72%,创历史新低。
去年交通和通讯人均支出3150.30元,增幅达42.62%,位列八大类消费增长之首。每百户家庭拥有私家车8辆。同时,统计数据还显示,衣着消费追求趋向品牌化、高档化、个性化。去年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支出1240.47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1.92平方米;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291.50元。
与之相反,居住和医疗保健类支出下降。医疗保健人均支出456.06元,下降23.22%,主要原因在于厦门市通过实施全民医保、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积极控制药品价格等措施,切实保障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问题:高低收入差距扩大
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分析认为,厦门高低收入户的收入差距缩小难。去年厦门市被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中,占调查总数20%的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9099.87元,20%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41533.22元,高、低收入户的收入之比为4.56:1,比上年的4.50:1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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