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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私人用户在购车时更具备维护自身权益的观念和意识。时报讯 日前,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车人网、清华汽车工程研究院联合发布《2007年度中国汽车质量及服务质量年度投诉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去年共收到汽车用户投诉5385例。其中,有效投诉为4878例。相比2006年,去年的投诉量增加了34.5%。而汽车产品质量和汽车服务质量投诉的具体比例分别为:63.4%和36.6%。
针对汽车投诉逐年增长的情况,惠州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包括产品品质、服务水平及消费环境在内,汽车消费的综合水平与前几年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汽车保有量的增大及私家车用户维权意识的增强,是导致汽车用户投诉数量增长的直接原因。他表示,近几年,汽车以每年超过20%的速度进入寻常百姓家,而且私人消费取代公务车消费成为汽车消费的主体,而私人用户在购车、用车时更具备维护自身权益的观念和意识。
投诉问题集中五方面
《报告》显示,汽车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五大方面:经济型轿车的投诉集中在发动机和变速箱方面,其中以异响问题比较突出;中高档轿车产品的投诉多表现在车身附件方面,主要表现是车体的锈蚀和裂纹、车内噪声、车身振动等;对合资厂家汽车产品的投诉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一些汽车产品的宣传与汽车用户使用情况存在差距较大,多集中在油耗消耗量过大等方面。
市民王先生于去年12月28日在惠州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新款豪华型小轿车。今年1月4日,王先生接到该公司的通知前去提车,试车时发现该车的遥控钥匙无法正常使用。第二天,王先生将车开到该公司的修理车间,经维修师傅用电脑检测,证实该车存在遥控钥匙无法正常使用、熄火后车内照明灯不能正常工作、节气门故障及网络故障等问题。王先生强烈要求销售商予以换车,但遭到销售商拒绝,他只好请求仲恺高新区消委会帮助。
服务方面成投诉重点
《报告》表明,在汽车产品服务质量的投诉中,对维修人员技术水平的投诉占23.63%,投诉服务收费问题的21.72%,服务态度占14.82%,配件供应占32.08%,其它服务问题占7.75%。
记者从惠州市消委会了解到,消委会接到的关于汽车方面的投诉中近一半为服务方面的投诉,内容包括汽车经销商销售瑕疵车、拒绝退还订金、强制车主购买指定保险、维修保养价格偏高等问题。
针对个别销售商不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车但又拒绝退还订金等问题,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些消费者与经销商签订的合同本身很不规范,在合同条款中对权利义务约定上不明确,违约后承担的赔偿责任分担不清。他提醒消费者,在交纳订金时一定要与经销商签订权责明确的合同,明确交车日期及双方所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免日后发生纠纷时消费者不能按照合同有效维权。
专家提醒:购车切忌盲目消费
惠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汽车逐渐走入寻常百姓的家中,然而汽车质量的隐患,也成为目前消费者的最大困扰。据了解,由于消费者与生产厂家以及经销企业之间的义务和权利的不明确,导致目前汽车类投诉较难解决。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需选择可靠的品牌和具备实力的经销商,这样既可确保维修水平,也可保证合理的工时费、正宗的配件和便利的服务。购买车辆前,消费者也要对产品有一定的了解,不要盲目消费。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消委会调解。同时,作为消费者,要做好证据保全和依法维权,充分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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