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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起,珠海市开始实施机动车“国Ⅲ”标准。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昨天说: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新车,不得销售和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新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引起了买车族的高度关注。
据《珠江晚报》报道,有关人士表示,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Ⅲ”标准),珠海市将从2008年元旦开始分阶段实施:1月1日起,总重量超过3500千克的客车和货车,要符合《车型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简称GB17691-2005)要求;7月1日起,总重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客车和货车,要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简称GB18352.3-2005)要求。
有关人士说,标准实施前已上牌的在用车辆,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据了解,在珠海市销售市场上,“国Ⅱ”标准的汽车,大约还有400辆。按照规定,“国Ⅲ”标准实施以后,“国Ⅱ”标准的汽车将不再上牌。因此,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希望已经购买了“国Ⅱ”标准汽车的市民,尽快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环保专家说,“国Ⅲ”标准的汽车,“单辆汽车污染物排放量”,比同类型“国Ⅱ”标准的汽车,“平均减少50%以上”。“国Ⅲ”标准的实施,将大大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更多市民拥有汽车腾出环境空间。
有熟悉汽车行业的师傅表示,市民选用“国Ⅲ”标准的汽车,最大的好处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国Ⅲ”标准的汽车,价格方面虽然与“国Ⅱ”标准的汽车差别不大,但是驾驶“国Ⅲ”标准汽车的车主,能够享受到更加优越的车辆操控性能。二是“国Ⅲ”标准的汽车,可以加装OBD自我检测系统;加装了OBD自我检测系统的“国Ⅲ”标准车辆,可以及时发现故障和污染超标情况。三是将来实施在用车辆环保标志管理,“国Ⅲ”标准的汽车,可以在车辆排气定期检测等方面,享受到相应政策优惠。
早前,有媒体报道,北京拟明年开始实施机动车排放”国IV“标准。有环境保护志愿者说,北京等多个城市明年开始实施”国IV“标准了,作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珠海,才开始实施“国Ⅲ”标准,是不是落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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