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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做出取消部分公务车辆专用号牌的决定,格外值得我们关注。因为此举意味着,一直被老百姓诟病的个别公务“特权车”,将失去存在的冠冕理由;个别借助公务车辆专用号牌耍“威风”的“特权人物”,将失去“护身符”,散去头上的“特权”光环,置身于社会和法规法纪的正常监督之下。 不可否认,公务车挂上专用号牌后,确实也给政府的工作带来了一些便利。但其弊端,也不可小视。 人们可能还记得,2004年海南媒体曾曝光过这样一件“奇事”:一辆琼A93396的公务车,两年内闯红灯158次!最多时一天闯红灯4次!开车的人抱着“我是公务车我怕谁”的心态,肆无忌惮地大闯特闯红灯,浑不把交通法律当回事,不把别人的生命安全当回事。 这虽只是一个极端例子,但这样的事实说明,公务车使用专用号码,确实会带来许多弊端。一些人或闯红灯,或强行超车,或逆向行驶,妨碍了交通秩序,给群众生活和社会管理造成不便,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后果。因此,取消公务车辆专用号牌,确实非常必要。这也是树立党政机关形象、改进机关作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之所必需。 取消公务车辆专用号牌,表面看似乎只是取消了一种车辆号牌形式,但实际上是摒弃特权,摒弃特权思想的积极姿态。无论挂什么牌,公务车和开公务车的人,都只有为民服务之权,而绝无耍威违法之权。“特权车”背后,实际上是一些人的特权意识和官僚作风在作怪。非车之罪,乃人之过。所以,我们不仅要取消专用号牌,更要从根本上铲除滋生特权思想的土壤,制定限制特权行为的措施,从源头上规范党政机关人员的行为,确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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