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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汽车维修合同》将在年底前正式出台。”北京市工商局在近日召开的《北京市汽车维修合同》论证会上,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王珊处长“一锤定音”。
近日,记者走访佛山各大4S店和众多车主了解到,对于汽修厂不专业的维修和故意欺诈所造成的损失,车主大多只能默默承受。随着汽车的大量普及,消费者与维修厂之间的纠纷日益增多。继《二手车交易合同规范文本》出台后,佛山业界希望能借鉴北京维修合同,因地制宜地推出维修合同文本,促进佛山汽车维修行业有序发展。
案例:
误诊致车主掏万元购零件
11月3日,天籁车主张先生来到佛山东风日产利泰专营店,要求出具其所购买的ABS作动器存在质量问题的报告。张先生表示,他的车最近在低速踩刹车时有异响。在南海一家汽车维修企业诊断为ABS作动器故障。由于该车已过保修期,车主在维修工的建议下,在广州某配件城购买了一个价格为1.9万元原厂ABS配件,但安装后异响并没有消除。维修厂坚持认为是新的ABS作动器有问题,要求车主退换该配件。配件店则要求车主提供专业的4S店证明,确认有问题才能退货。
经东风日产利泰专营店工作人员使用原厂仪器CONSULT-2对ABS各输入信号进行监控检查后发现,该车异响确实来自ABS作动器,但并不是ABS质量有问题,造成ABS异响的原因是右后轮速信号出现异常。技术人员对后轮速传感器拆检后发现,轮速信号转子上吸附了铁屑,经简单清洗后故障解除。
由于并没有相应的维修合约,因技术人员误诊造成的1.9万元配件费用只能由张先生自己承担。东风日产利泰专营店技术主管刘辉告诉记者,一些维修厂由于缺乏专业的维修人员以及专业的检测仪器,不时出现因误诊故障而引起车主利益受损的情况。因缺乏相关合约保障消费者权益,误诊而产生的费用只能由车主独自承担。
各方观点
车主:不懂车修车怕被蒙
家住文华路的千里马车主卢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不曾听说北京将出台维修合同。但对于修车却深有体会。卢先生表示,自己对汽车知道很少,而且也无暇去了解汽车的原理和技术。他认为,不应该让每一个车主都成为专业的修车高手以规避维修风险,而应该通过完善的法规、行业的自律来保障车主的权益。
绝大多数接受采访的车主与卢先生的看法一致,既担心车辆维修被误诊,又担心维修处方价格虚高,但又不能不修。
企业:规范文本有利行业发展
佛山宝迪售后经理冯秉坚认为,目前维修企业,在技术和自律方面,均表现得良莠不齐。以维修单据为例,各个厂家的版本不一,维修单据均由维修企业自行制定,无一例外。由于车主与承修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如果能通过统一、完善的合同文本,来规范维修厂家的行为,对保障消费者利益,应该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同时,也有助于整个行业有序发展。广东省机动车流通协会秘书长严斐表示,行业的有序发展需要科学的制度去管理,汽车维修行业也不例外。
据悉,针对汽车维修中的消费陷阱,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近年来多次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车主注意汽车维修中的以次充好、价格混乱、冒充特约维修点等消费陷阱,但并未能根本上解决修车造成的纠纷。继近日二手车规范合同示范文本出台后,佛山众多市民和商家呼吁,解决汽车的维修纠纷,规范汽修行业,必须从最根本的维修文本开始。通过强制执行维修合同文本,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调查:四大问题困扰维修
目前,佛山汽车维修业存在误诊导致维修费剧增、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夸大故障、价格虚高等问题。众多受访车主和维修人员针对这些问题,也提出自己的见解。
一、误诊导致维修费剧增
刘辉认为,类似张先生的案例并不少见,许多车主的车一修再修,最后发现同样的问题又出现。
建议: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维修厂的管理,增加对技术人员的考核力度。同时,对误诊造成的损失要明确赔偿要求,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此外,消费者要认清维修企业的资质,避免在小维修厂进行大修。
正规的汽修企业分三类:一类是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二类是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以及汽车小修方面的企业;三类是专门从事汽车车身美容、轮胎修理和小部件更换等的企业或个体户。
二、小题大做
能修复的也给你换个零件,能小修的非得郑重其事地给你进行大修。有不愿具名的维修人员透露,营业额决定了利润,只有小题大做才能赚到更多的利润。对于维修厂而言,由于目前对工时费有政府指导价,工时所占利润比例并不高,于是更换配件费用成为利润的主要来源。此外,偷梁换柱也是一些奸商乐此不疲的行为。
建议:维修过程不透明是当前汽车维修最大的诟病,由于当前缺乏中立的检测鉴定机构对维修纠纷进行鉴定,导致许多消费者在利益受损时,只能哑巴吃黄连,投诉无门。冯秉坚指出,汽车作为最主要的消费品之一,应该被抬到一个更重要的高度。配合相关法规的出台,同时应设置中立的鉴定机构,才能有效保障相关法规的落实。否则,即使有完善的维修合同文本,也将会变成一纸空文。
三、以假乱真
“反正你不识货,我说真的就是真的。”当前,使用假冒配件的现象非常普遍。佛山领鸿改装负责人陈培华介绍,原厂间与副厂家的价格差价在2~10倍之间,有些甚至更高。由于消费者与承修方之间信息的不对称,许多车主对于维修配件知识贮备不足,很容易被承修方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欺骗。
建议:记者随机调查发现,消费者代表最担心厂家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目前,关于汽车厂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可以按照《消法》规定的欺诈行为进行相应惩罚,但维权的程序相当复杂。此外,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将会危及车主和公共安全。市民希望采取更严厉的规定,并在维修单据上明确欺诈行为的赔偿额度。
四、漫天要价
目前,由于国家对汽修行业的价格完全放开,由市场自主定价,于是有些厂家就借机浑水摸鱼,胡乱定价,从中牟利,导致市场价格混乱。目前,在维修定价上,差异性很大。由于一辆车的配件数以万计,造成价格极其混乱,同一功能产品的维修价格千差万别。
建议:市民希望主管部门能够建立汽车配件价格信息库,并对一些常见的维修项目进行最高限价,防止汽修厂漫天要价。
借鉴:
两次修不好承担相应修理费
2007年7月17日至7月24日,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北京市汽车维修合同》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文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11月21日,北京市工商局、北京运输管理局邀请汽车修理公司、消协、维修行业协会人士及有关专家召开了一场《北京市汽车维修合同》公开论证会,并明确今年年底前正式出台。
使用假劣配件要赔偿
如果修理厂使用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的零配件、燃料,修理厂要承担赔偿责任。
两次修不好承担相应修理费
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维修厂必须负责联系其他维修企业,并承担相应修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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