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地理 东部|南部|华北|华中|东北|西部 汽车资讯 社区频道 图片频道 专题频道 237论坛
您现在的位置: 237车网,二三级汽车市场资讯平台 >> 西部 >> 车闻 >> 地方车事 >> 文章正文 【字体:
甘肃:机动车市场经纪活动意见出台
作者:佚名          来源:西部商报           更新时间:2008-4-8 10:11:46
   4月2日,记者从甘肃省工商局获悉,为更好地促进全省机动车经纪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机动车交易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公安厅和省物价局四部门首次联动整治机动车市场经纪活动,并于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机动车市场经纪活动的意见》。
    《意见》规定,从事机动车居间、行纪、代理等经纪业务的机构及执业人员必须按照《经纪人管理办法》、《甘肃省经纪人管理暂行条例》进行规范,经纪人名称中的行业应当表述为“经纪”字样,经纪人的经营范围应当明确经纪方式和经纪项目。二手车经纪机构必须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及省地税局《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二手车经纪活动,不得超范围直接从事二手车的收购、销售活动。机动车经纪执业人员受经纪机构聘用,应当在工商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纪活动。同时,群众可以自行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代办除补领车辆登记证书业务以外的机动车注册、转移、变更、抵押、解除抵押、停驶、复驶、补领牌号、补领行驶证、年检和注销登记等相关服务。公安车管部门要将《机动车经纪执业人员代理证》作为代办业务的有效凭证,有条件的车管部门应当给信誉好、服务佳的经纪机构提供固定办公场所,满足办事群众寻求合法中介服务,为经纪机构办理业务建立绿色通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新闻聚焦
    推荐文章 东莞:清明节车市遭遇“寒流”
    推荐文章 合肥:日均购车250辆
    推荐文章 呼和浩特:二手车交易进入旺季
    推荐文章 西安:家用“第二辆车”接受还需
    推荐文章 长沙:中级家轿成为主力消费车型
    推荐文章 去百强巡展 看缤纷活动
    推荐文章 云南:1月~3月车市呈现强大包容
    推荐文章 厦门:二手车卖得比新车还火
    推荐文章 哈尔滨:东三省最大的吉利汽车4S
    推荐文章 厦门:汽车普及时代来临
     车型展示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甘肃:严把机动车经纪人关
    黑龙江:签机动车保险自律公约
    长春:新机动车临时号牌即日起启用
    佛山:迎来旺销时段  货车市场三月走旺
    包头:机动车尾气环保不达标将不予上路
    遵义:马栏坝二手车市场长沙路开“分店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美女车模
    237车网简介 广告服务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5号1楼2门4层  TEL:010-88145906  FAX:010-81696040
    Copyright © 2007 237aut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237车网  http://www.237auto.com  京ICP备070085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