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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单位的车辆1月份根本就没去过玉溪方向,可沈先生的单位却收到了一张玉溪市交警部门寄来的“道路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内容是该单位的一辆吉普车1月20日在玉溪辖区有超速50%以上的记录!为了弄个究竟,30日,沈先生亲自跑了一趟玉溪,一查才知道是自己的车牌被别人盗用了!
蹊跷 车没去玉溪却有违法
30日,沈先生所在的单位收到了一张来自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的“道路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内容是:该单位的一辆牌照为云AG0772的小型越野客车于2007年1月20日在玉溪市辖区玉江路K3+900M有违法记录。具体情况是:本来限速60公里/小时的路段,该车当时的行驶速度是92公里/小时,超速比达到53.3%。要求车主在收到通知书15天内,到玉溪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违法办公室进行处理。
沈先生仔细查过单位用车记录后确定,1月20日当天,单位的云AG0772吉普车根本没有去过玉溪方向。仔细查看了通知书的内容时,沈先生发现:通知书上被拍到的汽车是一辆黑色“现代”标志的“特拉卡”型越野客车,而单位的这辆则是红色的。莫非是搞错了?疑惑之余,沈先生拨通了通知书上的电话,但对方表示:这种情况必须带着该车的相关证件亲自到违法办处理。
真相 车牌照被伪造盗用
下午2点30分,沈先生开着吉普车来到玉溪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违法办公室,接待民警在查看了相关证件和车辆后,确定了沈先生单位的车不是通知书上所拍到那辆。这位民警介绍:他们所拍到的“现代”牌“特拉卡”型越野客车在电脑上可以很清晰地看到悬挂的就是云AG0772牌照。
“最有可能的是,你们的牌照被伪造了!”民警表示。
“那为什么你们在寄违法处理通知书之前不核对清楚呢?”沈先生问,民警解释说:由于公安网上查不到云AG0772的照片,所以他们就按照电子眼抓拍到的照片寄给在网上能查到的车主。他表示,近几年来,像这样被盗用车牌的事情越来越多,但公安机关因为找不到那辆伪造牌照的车,就无法处理。只有两辆挂同一牌照的车凑到一块时才能通过技术手段等方式辨别“李逵”和“李鬼”,然后用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李鬼”。
随后,民警在微机上消除了云AG0772的交通违法记录,并将“发现牌照被伪造、盗用情况”的事项注明在公安网内。他表示,由于全省交通违法信息还没有联网,如果挂着云AG0772的“特拉卡”在玉溪境内再出现交通违法,他们将不再邮寄通知单给沈先生所在单位,但如果在外省或省内各州市违法,交警部门还是会将违法通知单寄给车主。
担忧 车牌被盗用屡屡发生
据云南省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的一名负责人介绍:其实,近年来,车辆牌照被盗用、伪造、套用的情况在云南省乃至全国各地屡屡发生,公安机关也正在研究一种有效的方式来遏制这种违规现象。但目前,全省的车辆信息没有联网、以前录入计算机的车辆没有照片信息等客观原因也是一个问题。
他说,像沈先生这样的情况,交警只要一细查就可以真相大白了,但如果不法分子套用的车辆在外型、颜色、型号上都和“真”车一致,且车上又没有什么明显标志,而又被交警设置的电子眼拍到的话,就没法说清楚了;如果是交通肇事的话,民警在现场解决,在查看证件或查看机械零件时就会识破“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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