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6月6日开始,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对车身违法广告进行整治,车体广告与车身不符,且未经批准的,一律清除。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具体情况如下:公交车上的商业广告是公交公司的合法经营权之一,允许发布;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自用车上的自身形象广告,交警和工商等部门审批后可以发布;商家自用车上的自身商业广告,交警和工商等部门审批后可以发布;出租车及个别私家车上的商业广告不许发布,它们没有合法的发布广告权,必须打击。出租车“开锁”广告,出租车上的酒吧、夜总会等广告,都在打击之列。
出租车号牌蹭白将严惩
6月3日至7月20日,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群众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拨举报电话0431-87610499。
五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 1.串挂、挪用、伪造警用公安专段、军警号牌及非警务人员使用公安专段和警用号牌等。2.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上路行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号牌,遮挡、污损号牌等。有些出租车故意将号牌蓝底蹭白,以躲避拍摄,这种行为将严惩。3.冒领警用、公安专段号牌和军车号牌。4.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车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以及驾驶证上路行驶等。5.盗抢车、走私车、报废车、逾期未年检车、非法改装车违法上路行驶等。
改装摩托就地拆除其改装部件
5月30日,十几辆改装的大功率摩托车,彩灯闪烁、音箱轰鸣地在文化广场外的解放大路招摇。长春市交警实施堵截,但这些摩托车从小胡同跑了。
昨天,长春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玉民表示,根据《交通安全法》,改装行为是违法的,驾驶者和改装者都要处罚。近日起将对这种现象严肃治理,抓到改装摩托车就地拆除其改装部件。交警支队将配备大功率二轮摩托车,以便追捕改装摩托车。
禁鸣区鸣笛罚50元
6月4日至12月31日,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展取缔机动车鸣笛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从严查处机动车在禁鸣区域内鸣笛,违者按法规罚款50元;查处机动车安装、使用高音怪音喇叭;查处城市公交车安装、使用汽笛;查处机动车非法安装、使用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市区内一些公交车司机堵车时经常按汽笛,音量高,要和公交公司沟通,将这些汽笛全部拆除,同时建议公交公司使用二次喇叭开关,控制随意鸣喇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