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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汽修企业4S店达90家
4S就是服务、销售、零件、信息,每个英文单词的第一个字母都是S。4S店是一种以“四位一体”为核心的汽车特许经营模式,就是汽车厂家为了满足客户在服务方面的需求而推出的一种业务模式,4S店的核心含义是“汽车终身服务解决方案”。
4S店在欧美于上世纪70年代起步,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建立互动平台和良好的沟通模式,有效把握那些品牌忠诚度高的客户。现在哈市的700家汽修企业中4S店有90家。

现代化4S店像个“汽车医院”。
有评论家这样评价该模式:“4S店模式其实是汽车市场激烈竞争下的产物。随着市场逐渐成熟,用户的消费心理也逐渐成熟,用户需求多样化,对产品、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严格,原有的代理销售体制已不能适应市场与用户的需求。
闻名全国的宣化汽配一条街
据哈尔滨市芦家街工商所彭所长介绍,1980年在邓钣金之后,宣化街上出现了第一个手工作坊式汽修厂,随着当地的小型汽修厂不断增多,1986年开始,这条街自发形成汽配一条街。1995年左右,整条街形成了一定的规模,被正式定名为汽配一条街。又经过10多年的发展变成了现在的模样。根据店铺规模的大小,这些商铺又分为三种,三分之一以有限公司的状态存在,三分之一是小型的私人独资企业,余下的都是个体工商户。目前这些商户大都从事汽车美容、配件等业务,修理厂则越来越少了。

哈市宣化汽配一条街目前已拥有490多家业户,闻名全国。
我国个体私营经济政策变动轨迹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布解禁农村工商业,家庭副业和农村集贸市场得到认可。
197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第一个有关发展个体经济的报告:“各地可根据市场需要,在取得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者个体劳动。”
1981年7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规定个体户经工商局批准可请1至2个帮工,个体技师可带最多不超过5个学徒。
1982年,“保护个体经济”入宪:“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1983年1月,中央对超出政策规定雇请较多帮工问题提出“三不”原则:“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
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对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明确的规定。
1987年,中央5号文件中去掉了对雇工数量的限制,私营企业的雇工人数彻底放开。
1988年4月,在宪法上确立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宪法》第11条增加“国家允许私营企业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等内容。
1988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对私营企业的活动作了法律规范。而与之相伴随的雇工,也随之合法。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5年2月,国务院颁布”非公36条”,即《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共和国成立56年来第一次以中央政府的名义发布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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