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交警总队“5·4”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有效遏制我市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从2008年5月5日至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
根据公安部的统一安排,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已经确定:无牌无证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登记的;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未按规定使用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固定等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盗抢、走私机动车。
安阳市交警支队启动宣传攻势,全面营造宣传氛围,广泛宣传开展打击机动车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大造舆论声势,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此次集中统一行动,自觉抵制和揭发相关违法行为;开展异地用警,有效形成联动合力。交警支队采取县(市)、区交警大队互查和抽调警力编组异地执法的方式开展异地用警工作,相互联动、形成合力,确保集中统一行动取得扎实效果;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违法行为。在集中统一行动期间,调集足够的警力和装备用于路面执勤,采取流动巡查和设置卡点等方式,依法查处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支队交通科通过电子警察设备,对所有抓拍到的违法车辆进行排查比对,积极发现、通报所发现的涉牌违法车辆。依据各自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路段和重要时段,科学安排警力部署,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车辆。执勤民警要硬起手腕,不讲情面,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在集中统一行动期间,支队领导深入各自承包的市区大队和县(市)大队进行检查督导,积极督促活动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加强与治安、刑侦等警种及相邻市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建立协作机制,相互通报情况,巩固扩大行动战果。
据悉,安阳市交警支队严格落实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执法程序,使用文明用语,树立交通警察良好执勤执法形象。严禁出现公路“三乱”,严禁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现象,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追究责任,从快从严处理。通过集中统一行动,严查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及盗抢、走私、非法改装、报废机动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推进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