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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多,排入大气中的污染物也不断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空气质量,影响着市民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资料图片)

在赣州城区一家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机构排队等候尾气检测的车辆。见习记者郭远 摄

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机构人员正在对机动车进行尾气排放检测。见习记者郭远 摄
日前,记者先后来到赣州市现有的两家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赣州市保康汽车检测中心和赣州市安运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在那里,前来进行检测的汽车都必须经过尾气排放检测这一项目,检测人员通过检测探头来测量机动车尾气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烟度的含量,所有测量结果都以欧3标准来界定。到目前为止,已在这两家汽车检测中心检测的车辆共有1000多辆(这些车辆绝大部分已到年审时间),其中,有700多辆车经检测尾气排放达标。检测不合格的主要是些使用率高和使用年限长的机动车,对于这些机动车,一般需要通过洗缸、安装清理装置来维修治理。在各项检测收费中,我市执行全省最低收费,检测收费为每次50元,主要是测试机动车尾气的CO、HC和烟度。按规定需要检测尾气的机动车,由车主自愿选择检测机构。
“毒尾巴”成城市空气污染主因
赣州市环境监测站的数据表明:赣州的空气质量基本能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空气质量基本良好,但距离优质还有差距。目前,污染赣州大气的“元凶”有三:燃煤烟尘排放、工地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排放。随着赣州节能减排、燃煤锅炉整治等多项措施的实施,烟煤型污染已逐渐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即成为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而据市环境监测站的邝姓工程师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数量的增多,排入大气中的污染物也不断增加,城市道路中心85%的一氧化碳、75%的二氧化氮和50%的碳氢化合物都来自机动车尾气。
去年,国家提出了节能减排的要求,我省大多数设区市都启动实施了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整治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办法、措施。为重拳整治机动车“毒尾巴”,使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机动车辆能够及时有效治理,从而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市于2007年12月28日出台了《赣州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市民说法:关键是加强监管
《办法》实施后,市民对此有何看法呢?为此,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
从事教育工作的刘女士认为,“如果不积极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多一辆机动车就是多一个流动污染源。现在关键就是公安、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管,严管重罚超标排放的行为。”
在赣州城区一机关工作的陈先生说:“对机动车尾气进行有效治理的关键是政府应该督促职能部门严把‘上路关’,加大对超标排放的抽检执法力度。此外,还应大力研发和使用机动车尾气防治新技术,从根本上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毒性’。”
摆地摊的王先生说,由于经常有冒着黑烟的汽车、摩托车在路上行驶,守一天摊下来,他经常被喷得“灰头土脸”。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力度,严格管理,坚决不让带着“毒尾巴”的机动车上路。
在赣州居住了多年现已退休的李先生建议,对于检测合格的车辆可以贴统一印制的检测合格标志,这样既方便有关部门查处,又能促使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车主主动去修理和检测。
车主看法:执法要一视同仁
从南康来赣州城区经商的“有车族”郭先生说:“关键是相关职能部门要互相配合,很好地形成监管合力,严格执法。新车上户和车辆年审是重要的监管环节,但如果执法单位执法不严,一些冒黑烟的车照样在路上跑,执法人员执法时要公平、公正、客观,不能眼睛光盯着一些营运车和私家车,对于单位和权力部门的车同样要严格执法,要多上路监测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否达标。”
“我很赞成办法的实施。”从事货物运输的王先生对记者说,同时他表示,对机动车的检测要一视同仁,不能对有的车辆检测时碍于人情关系开“绿灯”。机动车尾气测评费价格不要太高,排气污染治理费用也要合理,跑货物运输挣几个钱养家糊口也不容易。承担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的维修企业,应当履行质量保证责任。
相关部门谈应对
面对现实,各相关部门如何应对?如何尽可能将机动车尾气控制在城市环境所能够承受的范围内?
环保部门:加大监管力度
“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已经刻不容缓,这是一项民生工程,环保部门将加大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力度,让赣州的天空更蓝。”市环保局副调研员曾跃华说。
曾跃华称,尾气污染问题是市民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个问题,从每年市人大、政协转来的市民投诉意见来看,反映尾气污染的投诉占了50%。群众要求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呼声很高。市环保局根据现有的工作条件,正在积极开展实施我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工作。首先是加大了宣传力度,统一认识,让大家明确尾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其次是对赣州城区公共机动车“毒尾巴”进行了治理。去年,市环保局向市政府申请了10万元专项资金对此进行治理,在市公交公司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公交车“毒尾巴”的治理,效果显著。第三是组织了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中心人员培训,要求检测中心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比较熟练地掌握检测技能。
曾跃华表示,目前的重点是治理公共汽车和出租车尾气污染问题,检测要公正,要一视同仁。从4月1日起,市环保局已派出执法人员到检测一线去检查,做到秉公执法,全程监督。
交通部门:严格按《办法》执行
“我们将严格执行《办法》,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超标的,交通部门不核发、年审道路运输证。”赣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钟世衡说。
钟世衡说,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能够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交通部门将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营运车的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对营运车污染物排放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超标的,交通部门不核发、年审道路运输证。
交警部门:经检测合格的机动车才能核发、年审行驶证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超标的,公安交警部门不核发、年审行驶证。”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黄燕飞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黄燕飞称,车辆出厂时经过厂家认证应该说污染物排放一般是合格的,但车辆经过使用后有的难以达到排放的标准,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车辆都必须治理,达标后才给予年审。
黄燕飞表示,近年来,我市机动车数量逐渐增多,目前赣州市的机动车保有量有110多万辆,而且车辆数量还在增长。机动车排入大气环境中的污染物,破坏了空气质量,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办法》的实施,能够有效监控我市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使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机动车辆能够及时有效治理,确保在我市注册登记和行驶的各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达标,从而达到有效减轻和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目标,净化城市空气。交警部门将按照《办法》中的要求,严格把关,加强对机动车尾气的检测,对尾气超标的车辆,要求维修治理,经检测合格的机动车才能核发、年审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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