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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全市无牌车辆上路行驶、机动车临时号牌过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交警部门表示,临时号牌过期属交通违法,广大车主在购买新车后,应当立即给自己的车辆办理上牌登记等相关手续。
新车无临时号牌和临时号牌过期、无效上路行驶的车辆是此次整治的重点之一。许多车主购买新车以后,一直不给车辆上牌,有的甚至跑了一年多仍在使用过期的临时号牌,以逃避各种费用和监控。交警表示:一旦临时号牌过期仍上路行驶的,将按照“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对车辆予以暂扣,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3月5日起,长沙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无牌、假牌、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清查八类交通违法行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含无临时号牌和临时号牌过期上路行驶的车辆);机动车辆使用假牌、套牌上路行驶;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车辆;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右钛车上道路行驶的。
●6种车的车主仔细读读
1.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记6分
2.无牌、无证车上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扣留车辆,罚款200元,记6分;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记6分;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扣留车辆,罚款50元,记1分
3.假牌、套牌车辆上路行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扣留车辆,罚款500-2000元,记6分
4.超期不上牌车辆上路行驶,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的扣留车辆,罚款200元,记3分
5.未购置交强险的车辆上路行驶,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扣留车辆,购置交强险,处依照规定投保交强险保费二倍罚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扣留车辆,罚款200元,记1分
6.右钛车、报废车上路行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收缴、强制报废,罚款500-2000元,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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