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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安报接到新乡市机动车代理人的投诉说,他们是经新乡市公安局车管所(下称车管所)盖章同意备案并经市工商局办证认可的机动车代理人员,大部分为下岗工人,一直在车管所从事代理服务,为合法经营。可是从2007年10月8日,车管所搬迁新址后,突然禁止他们这些代理人员进入车管所院内进行代理活动。他们与车管所领导交涉,得到的答复是:就是不让你们进门,去告吧!我等着。
新乡市公安局车管所为何不让这些代理人员进门呢?2007年12月29日,记者到车管所进行了采访。
记者见到了投诉人,她们大都为四五十岁的中年女子。他们向记者出示了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分局为他们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及方式”为机动车代理服务,“经营场所”为市公安局车管所院内,有效期为2006年6月6日至2009年6月。在车管所大门外,记者看到,占地数十亩的车管所大院内,车水马龙,人来人往,门口虽有保安站岗,人员好像可自由进入,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却验证了投诉人的说法。
当那些机动车代理人员欲进大门时,看似闲若无事的保安们立马围了上来,不许代理人员入内。双方发生争执,代理人员质问保安,为何不让他们进大门?不让进门他们如何进行代理活动?保安一边将代理人员向大门外推,一边说:“这是车管所领导安排的,就是不让你们这些代理人员进门,我们也没办法。”
在保安与这些代理人争执时,一名警号为034172的民警走了过来,说这事要向所领导进行汇报,并将代理人员的营业执照收走。
车管所领导为何会有此安排?034172民警向记者解释说,机动车代理市场很是混乱,有些代理人员乱收费,坑害群众,车管所要对他们进行规范管理,不让他们进车管所院内。“不让进大门如何代理?规范就是不让进大门?”民警的解释遭到代理人员的质疑。
在车管所办公室,一名民警说:“机动车代理人的经营场所是车管所老院,我们车管所是新搬的地址,所以他们就不能进门从事代理了。”记者提出要采访车管所领导,被告知领导正在忙,没时间见,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没有得到新乡市车管所领导的任何答复。
新乡市车管所不让代理人进大门,这里面有什么猫腻呢?代理人员告诉记者,车管所自己成立了代理机构,他们的代理人可以自由出入车管所大门和服务大厅,甚至可以把办公桌搬到大厅内。顺着代理人手指的方向,记者看到在车管所院内显眼的地方,竖立有盛源代理服务中心的巨大招牌,上面写有“为您代办车驾业务,午间享受优惠餐饮”,下面是新乡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盛源服务中心。原来盛源服务中心不但在车管所院内从事代理业务,还经营有餐饮等第三产业。
在盛源服务中心,记者问他们的收费标准咋比外边代理人员的高,一名中年男子说:“他们是‘野’的,收了钱就跑了,不给办事。我们是公家办的,信誉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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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六十一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业务,但申请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除外。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车辆管理所应当记载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机动车销售单位从事代理申请机动车登记业务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向车辆管理所备案。公安部《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第十三条:允许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代办机动车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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