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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经贸委”)市场处了解到,该省将重新制定《江西省二手车交易规范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将取消“二手车成交证明单”。
江西省某些地区的二手车主管部门利用成交证明单收费及限制企业二手车经营权的问题,《二手车时讯》已多次报道。景德镇市物资局曾以每张证明单50元的价格卖给企业。经《二手车时讯》曝光后,物资局取消了收费项目,但仍只给一家交易市场发放成交证明单,其他企业因没有证明单而无法给购车消费者顺利过户,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一位购买了二手车但因没有成交证明单的景德镇消费者甚至把车管所告上法庭。法庭一审判决认为,成交证明单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车管所应该为其办理过户手续。
据了解,为贯彻实施《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江西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内贸办”)出台了该细则。其中规定,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下列法定证明、凭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车辆转移登记手续:买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公司按规定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江西省二手车成交证明单;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车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由该省内贸办监制的“二手车成交证明单”被列为过户所需法定证明、凭证之一。
据该省经贸委市场处副处长朱亚明介绍,该细则出台后,不少二手车交易市场质疑“二手车成交证明单”的法律依据。他们认为国家相关规定没有指出二手车过户还需持有“二手车成交证明单”。因此“企业不断地告状,而且不止一家”,“非常多的企业质疑内贸办:成交证明单的依据是什么?”,“我们还了解到,一些地市的二手车主管部门还利用成交证明单来收费,或者仅给自己划定范围内的企业发成交证明单,不在范围内的就得不到证明单。这等于是在限制企业的经营权,还是在搞垄断嘛。”
朱亚明还说,江西省省委书记通过“民声通道”了解到企业的呼声,非常重视此事。省政府负责流通的省长责成分管秘书长召开了征求意见会。了解情况后,他们认为“二手车成交证明单”不符合国家政策。朱亚明告诉记者:“现在省政府正式给我们下抄告单了,要求由省经贸委牵头,会同公安、工商、国税、地税重新制定细则。”
一位合法注册但得不到“二手车成交证明单”的交易市场负责人,听说经贸委即将重新制定细则并取消“二手车成交证明单”后,告诉记者:“我们盼望新细则尽快出台,以恢复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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