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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车险费交给汽车经销商,然后由经销商担当“中介”办好车险手续,如此方式看似方便了车主,但其中也存在着不小的风险,倘若汽车经销商拿了钱却没及时办好手续,一旦车主在此期间出了车祸,到底由谁来承担赔付责任成了问题,必然会引起三方纠纷。
据悉,类似这种由汽车经销商或代理机构在车险办理过程中截留保费的事件此前频频出现,损害了车主的利益和保险公司的声誉。为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机动车辆保险的管理,降低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根据浙江保监局的要求和统一部署,今年9月1日起,我市将统一实施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管理制度。
据绍兴市保险业内人士介绍,“见费出单”是指保险公司财务系统或核心业务系统根据全额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唯一有效指令后,业务系统方可生成正式保单的一种出单方式。代理机构向投保人收取现金保费后,必须通过刷卡将等额保费划入保险公司指定账户,获取银联或银行返回的缴费成功信息后,商业车险方可生成并打印保单;交强险经浙江省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确认和保费入账信息确认后方可打印正式保单。
目前,浙江保监局要求我市近20家财产保险公司于7月15日前完成系统改造,包括与银行的合作和POS机的安装、人员的培训、与代理单位协议修订和重签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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