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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环保检测与车辆年审“合二为一”。4日,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获悉,自5月5日起,青岛市环保局与市交通委运管局联合开展机动车年度审验工作,为今年参加综合性检验和环保排气定期检测的营运车辆,在市交通委运管局南昌路检测站提供一站式服务。
据有关资料统计,截至2007年底,青岛市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61.4万辆,其中营运汽车为7.1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1.6%。营运汽车因其特殊性质,使用频率高,年行驶里程长,车辆老化速度快,车况相对较差,容易出现“冒黑烟”现象,污染比较严重。据测算,1辆营运汽车,年排放污染物约是同类非营运汽车的5~8倍。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参加定期排气检测,对排气检测不合格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环保分类合格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发放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其中,营运机动车排气检测不合格的,交通部门不予办理定期审验合格手续。这就要求机动车除需要到交通部门年审外,还需要跑到环保部门进行尾气检测。
据青岛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的人员介绍,考虑到营运车辆多为大型机动车,且营运工作繁忙的实际情况,环保、交通部门决定联合办公,对符合登门检测条件的车辆提供一站式服务,在严格机动车排气检测,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的同时,为广大车主提供快速、便捷的检测服务,大型车队可以提前预约。车主可以直接拨打环保咨询服务电话82871109就有关营运车辆年度排气定期检测的问题进行咨询。
据悉,此次联合检验,是环保、交通落实《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方便营运车辆年检、服务营运车主的长效便民措施,对于建立青岛市营运车辆综合性检验、环保定期排气检测联动长效机制,减少营运车辆排气污染、保障人车行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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