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确认了一下维修委托任务书,如没有异议请签字。”前来湖城某修理厂修车的陈先生接过该厂业务接待员递过来的一份单证感觉有点陌生,以前来这里修车都是先签订维修合同,现在怎么叫委托任务书了?
原来,今年3月1日起,湖州市维修行业使用了十几年的维修单证全部换新,维修合同改为《湖州市机动车维修委托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更新后的维修单证变化较大,更适合当前维修行业实际,使用也方便。”湖州市运管处维管科相关人员介绍:“从一个多月的使用情况来看,得到了行业专家及广大业户的认可。”
换新后的维修单证,一改承托修双方以往只有进行整车大修、总成修理和二级维护时才签订维修合同的规定,将上述三项以外的车辆维修项也列入需签订维修合同的范围。其次,任务书与维修合同相比增加了进厂检验,明确车辆进厂时的车况。同时,还对提供的配件是正厂件还是副厂件作了明确标注。最重要一点,新单证加大了对机动车大修竣工检验的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对机动车车身、发动机、变速箱等进行大修,必须对车辆进行竣工检验,填写竣工检验单后才能出厂,使得维修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充分维护了承托修双方的合法权利。
同时,考虑到目前4S店及特约维修站使用自己品牌的维修单证,要求这些企业到管理部门备案,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单证仍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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