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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在德州做茶叶生意的温州青年钟宝水在网络论坛上发了寻找“拼车”伙伴的帖子,很快就得到一位谢姓男子及其妻子的响应,他们表示愿意分担部分费用搭车回家过年。记者发现,找伴“拼车”回家过年开始升温,在不少网站论坛上,每天发布的“拼车”供需帖子都在几十条甚至上百条。 小钟介绍说,过年过节车票机票都不好买,也不方便,而自己开车回家得花一两千块钱,也确实有点贵,于是“拼车”就成了最好的选择,对方可以分担部分费用,减轻自己的负担,还可以轮流驾驶,减少疲劳,也可降低途中风险。 愿意与小钟“拼车”回家的那位谢姓男子对记者说,因为做生意每年回家都比较晚,不仅车票难买,而且还要倒车,搭顺风车回家就很方便,费用也不是太多,还可以结交同乡朋友。据他介绍,周围有不少朋友打算“拼车”回家过年,或搭别人的车,或让别人搭自己的车。 但小钟也有疑虑,私家车有偿“拼车”会不会有风险?为此他专门咨询了律师。山东阳光桥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艳梅表示,现行法律法规对“拼车”行为没有明确界定,但是“拼车”无论是对车主还是对乘车人来说都存在风险。因此,双方可以签署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以规避风险。据介绍,“拼车”合同一般需要明确车主与乘车人的基本信息、搭送时间、付费以及双方责任义务和违约处理。一般情况下,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协议是有效的。双方实施了“拼车”行为,就被视为签订了运输合同,车主就要对乘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即使协议中规定了“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等类似条款,也将会被视为无效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后律师还提醒,作为车主要在行车前检查好车况,开车途中防止疲劳驾驶等安全问题,避免事故发生;而乘车人也要充分考虑车主的驾驶技术、车况等会涉及安全隐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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