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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号我做主!”淄博广大车主的这一愿望即将实现。昨日,记者从淄博市交警部门获悉,今年11月5日开始,小型汽车号牌自编选号将在淄博市推行。范围是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及淄川、博山、临淄、周村、桓台、高青、沂源、高新区8个车管分所。业务范围仅限于淄博市辖区内的小型非营运汽车的注册、转入登记。
自编选号编排规则为:“鲁C”保持不变,后面五位中,前两位为英文字母,后三位为数字。(其中数字为0-9中的任意数,英文字母为A-Z中不包括I、O、T的23个字母)。按此规则编排,全市约有52万小型汽车号牌可以供车主自编选取。为了保持号牌资源的连续性,车管部门首批将投放2万个号牌, 以后按每次1万个分批放入号牌资源库中,始终保持足够的号牌资源供市民选择。
具体程序为:机动车所有人可持相关资料到相应的挂牌点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工作人员受理后,打印受理凭证并交车主,车主持受理凭证到选号机前扫描窗口扫描条码,确认微机提示信息后,即可通过触摸屏现场查询并输入自编的号码(为防止有人长期占用选号机,每次选号时间限定5分钟,每天两次机会,如果车主两次均未选定,则系统自动锁定该流水号,只能在第二天再进行选号),选号成功后,微机自动打印出选号单,车主凭选号单缴费,领取牌证。
机动车号牌自编选号系统启用后,现用的机动车选号系统由“六选一”升级为“十选一”,仍保留使用。群众本着自愿的原则,可通过自编和“十选一”两种方式之一选择号牌。大型汽车、挂车、摩托车、农用车等车型,选号仍采取“十选一”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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